广东高考,音乐类术科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音乐类(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器乐;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30% +声乐得分×35% +器乐得分×35%)×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2.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试科目: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30% +声乐得分×7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3.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试科目:视唱练耳与乐理、器乐;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30% +器乐得分×7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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