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6大通讯社?

泛旅传媒 2023-02-01 17:08 编辑:admin 69阅读

一、世界6大通讯社?

世界六大通讯社都是什么?

分别是美国的美联社和合众国际社、英国的路透社、法国的法新社、俄罗斯塔斯社,中国新华社。

1、美联社

美国联合通讯社( 简称美联社,缩写AP) 是美国最大的通讯社,1846年在芝加哥成立,1893年成为联营公司,1990年将总部迁到纽约。

2、合众国际社

合众国际美国第二大通讯社,国际性通讯社之一。与英国路透社,美国美联社,法国法新社并称为西方四大通讯社。与前三者以及中国新华社和俄罗斯塔斯社并称全球六大通讯社。

3、路透社

路透社是世界上最早创办的通讯社之一,也是目前英国最大的通讯社和西方四大通讯社之一。路透社是世界前三大的多媒体新闻通讯社,提供各类新闻和金融数据。

4、法新社

法国新闻社,成立于1944年,是与路透社、美联社和合众社齐名的西方四大世界性通讯社之一。前身是由夏尔·哈瓦斯于1835年创建的“哈瓦斯通讯社”。法新社是西方四大通讯社中资格最老的一个。

5、塔斯社

塔斯社在世界五大通讯社中地位较特别。它原来直接隶属于苏联政府,同时也具有一般通讯社的特色,有派驻国外各地的记者、有处理电讯稿的总社、以及对外发布新闻的设备。它对国外的报纸、广播及电视不收费用。 (现已隶属俄罗斯)。6.中国的新华社。

二、记者最怕什么部门

宣传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出版社、记者所在部门、记者所在媒体等等,都属宣传部管辖,同时也是记者最怕的部门,需要投诉记者可去当地宣传部投诉中心找当地宣传部门投诉,记者属于他们管理监督。

三、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的管理,促进中外广播电视交流活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外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机构(以下简称境外机构)在华设立广播电视办事机构的活动。 第三条 境外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广播电视代理机构或编辑部。第四条 国家对境外机构设立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驻华办事机构)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许可,不得擅自设立驻华办事机构。第五条 境外机构申请设立驻华办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机构在所在国(地)为合法存续的机构;

(二)申请机构对中国友好,具有良好信誉;

(三)业务范围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申请设立的目的。第六条 申请设立驻华办事机构,需向广电总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该机构简况、设立驻华办事机构的目的、驻华办事机构的名称、派驻人员(首席代表、代表)、业务范围、驻在期限、办公地址等;

(二)申请机构在所在国(地)合法存续的证明;

(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由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任驻华办事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首席代表和代表的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七条 驻华办事机构的首席代表或代表,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持合法普通护照的外国公民(不含外国在中国的留学生);

(二)在境外已经获得长期居住资格的中国内地公民;

(三)持有效身份证件的香港、澳门、台湾人员。

聘请除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外的中国公民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应当委托当地外事服务单位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申报手续。第八条 驻华办事机构名称应以申请机构国别(地区)+申请机构名称+在华所驻城市名+办事处的方式确定。第九条 广电总局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应征求意见并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批准同意的,由办事机构的首席代表向广电总局领取批准文件,持批准文件等材料到工商、公安等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第十条 驻华办事机构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广电总局提出延期申请。第十一条 境外机构申请驻华办事机构延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境外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延期申请书;

(二)该驻华办事机构在前一个驻在期内的业务活动情况;

(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境外机构在所在国(地)合法存续的证明;

(五)第九条所规定的该驻华办事机构的批准文件及工商、公安等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第十二条 境外机构要求变更驻华办事机构的名称,更换或增加首席代表或代表,变更办事机构业务范围、驻在期限或办公地址,需由境外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书(变更办公地址的申请书可由办事机构首席代表签署)报广电总局批准。第十三条 驻华办事机构的延期、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到工商、公安等行政部门办理延期、变更手续。第十四条 驻华办事机构期限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或境外机构申请撤销驻华办事机构的,应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并办理其他注销手续。第十五条 所有申报材料,应以中文书写。如用其他文字书写,应当附中文译本。

中文译本与原文理解不一致的,以中文译本为准。

审批机关在必要时有权要求境外机构就其全部或部分申报材料提交经所在国(地区)公证的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中央政府驻香港、驻澳门机构认证。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对其驻华办事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业务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驻华办事机构及成员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按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第十七条 驻华办事机构应按要求每年向广电总局书面报告业务活动情况。

对设在京外的驻华办事机构,当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对其开展业务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