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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
东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从5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折算日工资为69.4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范围包括:1、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市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五险一金是否包括在最低工资内,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从各地公布的情况来看,除北京、上海明确最低工资标准都是剔除了“三险一金”后的净收入,其他省份均将三险一金包含在最低工资内。
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哪些行业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试用期、熟练期、见习期内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人力社保部门将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额度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延伸阅读:2017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分四档标准
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刚从学校出来不到一年,我是14届学生,我今年19岁,工作8.5小时,26天制,底薪3300,做机械的,平时加班24天,3300/26/8.5≈14.9元*1.5时*3钟*24天+各种补填500+底薪3300=5409.2元,这是我基本工资,这个月辞工下个月走人,原因“工资太低”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钱有多有少,得看你够不够格拿这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