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搜索假新闻 无良记者的时候看见了 您的提问 在知乎上怎么久都没有人回答 平常那些自诩公众良心的人都哪里去了 我以前也一直以为记者是受人尊重的行业 但前两年的鲁抗乱排抗生素的报道 因为我就是济宁人 所以关注的比较多 以前都以为记者的假新闻是好心办坏事 ,或者是一些假记者的行为 但这件事情以后 以后还听说别的一些事情 我对整个这个行业都很失望 我记得我直接和记者近距离的接触是在快高考的时候 当时学校里来了个当地电视台的记者 当时他问我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的同学谁高考作弊;当时就让我吃了一惊,因为我以前从来都没想过高考还能作弊,并且这个记者的的笑容我现在还记得,有种高高在上,对你不信任的表情,好像我就是作弊者,但当时我只能说 太天真 或者真的 哎 或者 就是 或许 就是记者天天想象社会不公正 这样他们做一些无良行为的时候 才变得如此的理直气壮 昨天在看到误导的新闻后 又想起了这个话题 在网上搜了一下 看完之后很震惊,敲诈基层单位,企业,或许在他们眼里 ,也只有省部级的领导才算官,其余的都是他们案板上的鱼肉,对于基本上是无法律可以约束的,并且还都摆出以天下为己任的样子 有点像古代的所说的侠士,那不就是拿钱的杀手吗,当然 ,或许我从昨天到今天看了很多无良记者的情况,所以有些情绪化 ,不过看到你的问题,现在还没有人回答,你应该得邀请了记者回答了吧,你邀请的记者连直面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没有,不禁对记者这个群体都好失望,或许在知乎上的记者都是找认同 ,或者就是为了营销自己的吧
啰啰嗦嗦 写了很多 我没有记者那种“”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可能写的东西你会看不下去吧。
没想到自己在知乎上第一次的回答竟然是如此的负能量。
已经过去怎么多天了 你的事情应该解决了吧,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你是怎么办的
最后 贴上一个在微博上看到的文章 或许能帮到你
与无良记者“过招”
为滦平违法加油站“撑腰”的无良记者被除名
总结击退无良记者的经验,“有底气”无疑是我们获胜的重要原因
2012年2月20日,中国法制监督网记者赵现垒以接到承德市部分加油站反映我局执法存在问题为由来我局采访,在进行了大约10分钟的简单采访后,即匆匆离去。我们以为,对记者提出的疑问我们已一一作了解答,并向其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作为一名法治新闻记者,肯定是因为知道了事实真相并非如其所接到的反映那样,所以就中止了采访。但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当晚9点23分,赵现垒就在网上发出了《河北承德市工商局“致富”有奇招》一文。全文共2080字,光小标题就用了7个:1.内部明电明确处罚额度;2.抽查到就不合格 处罚没商量;3.处罚款打到个人账号无据无票;4.抽检标本不留申诉无门;5.交了罚款油便合格;6.全市统一交了罚款才能经营;7.罚款打到个人账户方便了谁。文章最后说:“针对此事进展我们将继续报道!”
21号中午记者电话通知,我们才看到了网上的这篇文章。我十分气愤,开始构思回应文章,22号开始起草《致赵现垒同志的一封信》,23号起草完毕,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赵现垒。全文设了4个小题目对赵现垒进行质问:一、您是否真的是中国法制监督网的记者?二、为什么您在报道中故意隐瞒已经采访到的重要事实?三、您为什么不进行全面深入采访?四、您为什么不把法律条文吃透就贸然下结论?其中在第二个小题目“为什么您在报道中故意隐瞒已经采访到的重要事实?”中又就4个小问题进行了说明——1.关于罚款打到个人账号问题。2.关于无据无票问题。3.关于检测样品备份留存问题。4.关于不合格成品油没有停止销售问题;在第三个小题目“您为什么不进行全面深入采访?”中又就3个小问题进行了说明——1.关于“抽查到就不合格”问题。2. 关于加油站对成品油质量检测结果不理解问题。3.关于“内部明电明确处罚额度”问题。在第四个小题目“您为什么不把法律条文吃透就贸然下结论?”中又就两个小问题进行了说明——1.关于《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文的理解问题。2.关于《行政处罚法》有关免予行政处罚规定的理解问题。这样全文共从10个方面一一回应了记者文章中涉及的所有问题,基本做到了滴水不漏。全文内容:
致赵现垒同志的一封信
赵现垒同志:
您好!我是承德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梁仕成。 如果您的记者身份属实的话,那么说起来我们还算得上是“准同行”,因为我是《法制日报》、《中国工商报》等多家媒体的通讯员。
看到您的《河北承德市工商局“致富”有奇招》一文,我深感震惊,如此漏洞百出的所谓“新闻”,怎会出自一个法治新闻记者之手?确切地说,这根本算不上一篇新闻,倒更像一封充满一面之词的举报信——这您就犯了新闻工作者的大忌,严重违反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来我已写好了投诉举报信,但为慎重起见,在发走投诉举报信之前,有几个问题再向您核实一下,请您作出解释:
一、您是否真的是中国法制监督网的记者?
如果是,为什么不以记者身份在中国法制监督网上发表此文,而要以“我们”的名义在今日观察频道发表?文章作者显示的是您自己,而文中出现的为什么不是“我”而是“我们”,除您之外的人姓甚名谁?文中称:“2012年2月20日本刊工作人员到河北省承德市工商局了解”,这里的“本刊工作人员”又是怎么回事?您是“本刊工作人员”吗?中国法制监督网上根本就没有发表这篇文章,为什么今日观察频道发表时却注明“来源:中国法制监督
如果您是假冒记者名义,那么我将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在投诉举报信发出之前,给您写这封信,是为了更加慎重,对一些细节进行一下核实,我不想因为我的投诉举报失实而对你造成不良影响——务求情节真实,这是我从事20多年新闻宣传工作以来一直坚守的!
我欢迎正常的舆论监督,因为我本身也经常在做着这项工作;但决不纵容……
也许您真的是一名记者,是因为一时疏忽才写下了这篇漏洞百出的文章,如果是这样,那么消除误解后我们今后也许会成为朋友。
希望在2月24日下班之前看到您的回复。
河北省承德市工商局 梁仕成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我限定的2月24日下班之前即周五下班之前,我没有收到赵现垒的回复,25日(周六)我在家开始给中国法制监督网和经济与法周刊今日观察频道领导起草投诉举报信,26日(周日)中午12点25分、32分我先后将写成的投诉举报信通过电子邮箱发给中国法制监督网和今日观察频道领导。
投诉举报信发出后,第二天周一一上班,中国法制监督网总编即打来电话,告知已责令赵现垒停止工作,接受调查。周二上午中国法制监督网来函,告知调查处理结果。
中国法制监督网给梁仕成的函
梁仕成同志:
你好!我们通过调查后,确认赵现垒在没有向我们呈报选题的情况下,擅自以报社名义进行采访并冒充我网名义在他网上发表文章,严重影响了我社的声誉并给你们造成了不良影响.据此,我们特作出如下决定:
1、对赵现垒同志进行除名处理。并进行公示。
2、责令赵现垒同志向你们作深刻检讨。
3、我社因管理失误特向贵单位表示歉意。
中国法制监督网
2012。2。28
同日,今日观察频道也来函告知处理结果。
今日观察频道给梁仕成的函
河北承德市工商局梁仕成同志您好!
首先,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一直在抓紧调查之中,发现此现象后已责令主管人员把文章及时下掉,对你们造成的影响我代表今日观察频道深表歉意;
其次,我们了解到转登这篇文章的是刚到单位不久的临时人员,我们已经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再者,我单位没有派任何人员去你单位采访,凡我单位人员工作时,都需要报选题、备案、持介绍信、及相关证件一同方有效,否则即个人行为。
今后我们将对单位的制度进一步加强,严格按照新闻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来执行工作。
今日观察频道
2012-2-28
至此,这次虚假新闻事件得到妥善解决。但这只是告一段落。
谭余仍不罢休。
7月24日上午《检察风云》杂志社中西部总站曹立新(站长)、王海龙(主任)、王静(女)一行3人来局采访滦平加油站举报事宜,他们走后经我与《检察风云》杂志社联系,确认他们属于没有采访权的人员,我要求杂志社王副总编叫停其后续乱发稿行为,否则我将向新闻出版总署举报。7月26日我再次给《检察风云》杂志社王副总编发邮件,要求其叫停曹立新一行后续乱发稿行为。
王总编:您好!
再次打扰您,不好意思。不知你跟来我局非法采访的曹立新一行是否又进行了沟通,不知沟通结果如何,他们是决定服从您的指示不再发稿,还是仍然固执己见我行我素?
因为我下周要到省局开会,我怕我不在家的时候他们在网上把瞎写的稿子发了,我无从知道,不能及时做出解答,等我回来的时候不良影响就已经造成了。所以我想如果他们不顾您的三令五申仍然表示要发稿的话,我就准备在明天(周五)下班之前把给新闻出版总署的举报信通过快件的形式发出去,请求新闻出版总署介入调查,对冒充记者名义进行非法采访活动、强行进行拍照和录音的曹立新一行三人进行严肃处理,这样也为《检察风云》杂志社清除了害群之马,有利于维护贵社的良好声誉。
当然,如果他们已经明确跟您表示不再发稿了,那也就算了,我也就不准备再追究他们了。我们基层执法人员工作太忙了,没时间在这上面耗费太多的精力。
期盼您告诉我他们的态度。谢谢!
河北承德市工商局梁仕成
7月30日中午1:27分《检察风云》杂志王副总编来电话告知,其已通知曹立新坚决不允许其发稿,曹立新已表示接受。
本以为这次该结束了,但还是没有。8月13日由一名叫开金洲的人将写好的虚假新闻初稿用特快专递发给我局,要求我局在两日内予以答复,否则即发表。收到稿件后,我当即给《检察风云》杂志社王副总编打电话,没有打通,于是再次向王副总编发邮件进行举报。
尊敬的王总编:您好!
再次打扰您,很不好意思,但我也是被逼无奈啊!
本来以为经过您做工作,曹立新(站长)、王海龙(主任)、王静(女)一行人不再敢瞎写了,我们也能落个清静了,没想到他们对您阳奉阴违。昨天,我们收到了他们写的稿子,标题是《河北承德:工商局执法玩猫腻罚款入私帐巧称人性化》,并注明“如对稿件有异议,请在两个工作日内答复。”联系人是开金洲,联系电话是18801062535和18801062536(以附件发给您,见附件1、2、3)。这篇稿子中的内容比上次中国法制监督网赵现垒写的更加恨人,在他们对事件经过有了详细了解的情况下(他们来采访的时候,我将上次给您发过去的《中国法制监督网记者编造虚假新闻损害工商形象事件经过》已经给了他们一份),仍然玩断章取义的把戏,甚至直接编造事实、胡说八道。比如:……
对曹立新一行的恶劣行径,我们已经忍无可忍,决定不再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而是要发起反击。我们决定向新闻出版总署举报曹立新一行假冒记者名义编造虚假新闻、干扰基层执法,并自我吹嘘与最高检、省高检、省纪委高官相识威胁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鉴于《检察风云》杂志社在此次事件中没有袒护、包庇的行为,尤其是您还对此事高度关注,并对曹立新一行的违规行为多次予以制止,所以我们不想因这次举报行为连累到《检察风云》杂志社,为此我们建议杂志社借鉴中国法制监督网的做法,先对曹立新一行予以除名处理,这样我们在向新闻出版总署举报的时候,就是举报曹立新一行的个人违法违规行为,向最高检、省高检、省纪委进行举报的时候,同样也是针对曹立新一行的个人行为,与《检察风云》杂志社无关。我们将争取通过我们的举报将曹立新一行拉入新闻出版总署“黑名单”,最终将他们彻底清除出新闻界,也为《检察风云》杂志社清除害群之马。
昨天下午4点多接到这篇稿件后,我就给你打电话,但您没在办公室,未能与您联系上。本来今天我要到外地去开会,应该上午就走,但我又不得不把这篇稿子的事先处理完,于是只能下午走了,贪点晚吧,没办法啊。把这封信给您写完我就先出发,大约后天回来,去外地的时候我会找一个上网的地方,期盼能尽快见到您的回复。
河北承德市工商局梁仕成
第二天,王副总编来电话,告知已严肃批评相关人员,并责令其向我赔礼道歉。很快开金洲打来电话,称这是一场误会,言称要与我交朋友。
此后,没有记者再敢接受谭余委托来敲诈了,但谭余仍然不肯罢休,又在天涯论坛上发帖,向市纪委举报,但都没有得逞。最后,谭余向法院缴纳了罚款。这件事才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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