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慈善基金会戒指如何捐款?

292 2024-11-24 19:20

一、儿童慈善基金会戒指如何捐款?

找到联合国官网,然后找到公益,然后捐赠

二、重庆儿童慈善基金会理事人员名单?

理事长:

王永武 个人简历:1974年12月——1982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00219部队 干部;

1983年1月——2014年10月在重庆市民政工作,先后任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巡视员。

2016年8月至今任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 理事长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李新慧 个人简历:1978年——1986年在重庆市南岸区文峰乡政府 秘书、民政助理;

1986年——1987年在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 科员;

1987年——1988年在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 团委书记;

1988年——2011年在重庆市民政局 处长;

2016年4月任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 秘书长;

2017年12月任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理事:(排名不分先后)

胡和蓉 重庆女性公益联盟 副主席

冀晓萍 重庆中恒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 翔 蜜儿乐儿乳业(上海)有限公司 销售总监

罗 侠 重庆隆庆物流有限公司 总经理

郑 辉 凰腾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国桥 重庆新铜雀台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仁维 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 党支部书记兼副秘书长

监事:(排名不分先后)

朱云剑 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宣传部部长

浦 吉 重庆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 副秘书长

徐 茜 重庆金地安越税务师事务所 经理

三、中华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靠谱吗?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是一个可靠的慈善机构。它是由国家民政部主管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旨在帮助贫困家庭的儿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教育环境,并尽力为他们提供医疗保健和社会福利服务。

该机构在中国大陆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并开展了许多公益项目,包括儿童福利院、希望小学、医疗救助、灾害救援等。同时,中华儿慈会也接受了来自政府和企业的捐赠,用于支持其公益事业的发展。总的来说,中华儿慈会是一个可靠的组织,它在中国大陆开展了广泛的公益事业,为改善儿童生活和教育环境做出了贡献。

四、如何评价网红 鱿鱼慈善基金会?

原名幼女慈善基金会,由于以前拿咬人猫造谣导致自己账号被疯狂举报,变身成为过气网红 鱿鱼慈善基金会。

五、慈善会和慈善基金会有什么差别?

慈善会和慈善基金会都是为了慈善事业而设立的组织,但它们之间有一些差别。

慈善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通常由志愿者组成,旨在通过筹集资金和资源来支持慈善事业。慈善会通常会组织各种活动,如义卖、募捐、义演等,以筹集资金和资源。慈善会的资金通常会直接用于慈善事业,如救助贫困人群、支持教育事业、帮助灾区等。

慈善基金会是一个专门从事慈善事业的机构,通常由一些富有的个人或企业设立。慈善基金会通常会接受捐赠,并将这些捐赠资金进行投资,以获得更多的收益。这些收益通常会用于支持慈善事业,如救助贫困人群、支持教育事业、帮助灾区等。慈善基金会通常会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来管理捐赠资金和收益,并确保这些资金和收益用于慈善事业。

因此,慈善会和慈善基金会的主要差别在于它们的组织形式和资金运作方式。慈善会通常由志愿者组成,直接筹集资金和资源用于慈善事业;而慈善基金会通常由富有的个人或企业设立,接受捐赠并将捐赠资金进行投资以获得更多的收益,再用于支持慈善事业。

六、慈善基金会怎么申请?

1.成立慈善基金会条件

首先自己要有固定的住所,创建的慈善基金会是必须有着自己特别定的慈善目的,要到民政部登记的时候,创办慈善基金会的原始基金必须要不能少于两千万,还要能够担得起民事责任。

2.成立慈善基金会程序

要向有关部门提交成立慈善基金会的各种申请资料,资料必须要属实,慈善基金会登记好了,要在民政部服务中心刻专制印章,还要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税务登记,银行还要开账户,登记完后了就要向有关的部门备案。

3.成立慈善基金会财产

慈善基金会必须要合法的实现钱的增值,不可以采取别的渠道而不合法的增值,慈善基金会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不能超过一年总用的百分之十,要开公益资助别人,必须要申请通过才可以实施。

4.慈善基金会负责人

慈善基金会的负责人必须要有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这些职务不能由工作国家人物来担任,一个慈善基金会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成为了法定代表人就不能成为其他的法定代表人了,如果慈善基金会的负责人有犯法的事,五年之内不能担任这两样职务。

5.慈善基金会机构组成

理事会的人是决定慈善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人数要五到二十五人,慈善基金会的监事和理事是一样的,但是理事的亲戚关系或管钱财的人,不能担任监事,在慈善基金会的理事领取应该得到的报酬时,不能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6.成立慈善基金会名称

慈善基金会的名称要有公益性,要以基金会这三个字为结束,公开招募的慈善基金会不能以这样的字号,全国的公开招募慈善基金会可以使用中华和全国字样,不是公开招募的慈善基金会是不可以时候这样的字样的,切记。

七、中国慈善基金会有多少?

中华慈善总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李嘉诚基金会 玉米爱心基金 宋庆龄基金会 首都文明工程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华环保基金会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中国青少年基金会 周凯旋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福慧慈善基金会 雁心会乐幼基金 田家炳基金会 乐群慈善基金 和富慈善基金 儿童危重病基金

八、如何办慈善基金会?

1.设立登记申请书(设立基金会的理由,以及申请人(主要捐赠人)的基本情况及其近年来参与、支持公益事业的情况;基金会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原始基金及其捐赠人、理事长等情况.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写明同意该基金会设立并同意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国徽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4.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住所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由房产所有者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九、怎么开慈善基金会?

开设慈善基金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制定计划:确定慈善基金会的目标、使命和愿景,制定详细的计划和策略。

2. 注册组织: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注册慈善基金会。通常需要提交一些文件,如组织章程、财务报告等。

3. 筹集资金:慈善基金会需要筹集资金来支持其活动。可以通过募捐、赞助、捐赠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4. 设立管理机构: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管理和监督慈善基金会的运作。

5. 开展活动:根据制定的计划和策略,开展慈善活动,如捐助、救助、教育、环保等。

6. 审核和报告: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报告,确保慈善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并向社会公开透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可能有所不同,开设慈善基金会前需要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同时,开设慈善基金会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需要有足够的准备和资源。

十、怎么建立慈善基金会?

步骤如下:

1、设立基金会的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可以面向公众募捐)和非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公募基金会按照可以开展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设立基金会应满足如下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设立基金会的程序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在网上履行设立登记的填报程序后,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基金会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3、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组织,是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4、基金会名称的要求

  (1)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5、基金会组织机构的组成

  (1)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理事会人数5至25名;

  (2)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3)基金会设监事,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基金会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5)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6、基金会负责人人选的要求

  基金会的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1)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基金会的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2)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

  (3)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

  (4)担任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7、基金会财产使用的要求

  (1)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2)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3)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4)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8、基金会在申请成立时,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文件(一式两份,其中至少原件一份):

  (1)设立登记申请书(设立基金会的理由,以及申请人(主要捐赠人)的基本情况及其近年来参与、支持公益事业的情况;基金会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原始基金及其捐赠人、理事长等情况.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写明同意该基金会设立并同意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国徽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4)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住所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由房产所有者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捐资承诺书(写明拟捐赠金额、作为拟设立基金会的原始资金,承诺该资金为捐赠者的合法财产,捐赠人签字或者捐赠单位印章);

  (6)《基金会理事、监事备案表》和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拟任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每人一表,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印章);

  (7)秘书长专职承诺书(承诺在基金会成立后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本人签字,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8)《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

  (9)《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基金会章程核准表》;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到民政部取验资通知单,进行验资.

9、基金会成立开设银行账户后,可以申请将活动资金划回基金会账户,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

  (1)划资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验资用途;批复设立登记的文号;申请划回资金的金额;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申请书由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基金会印章).

  (2)基金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基金会免税资格的申请

  基金会正式成立并取得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后,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免税资格.

  (1)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及其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的规定,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基金会,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时应同时向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分别报送以下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民政部或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组织章程.

  民政部门负责对基金会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每年分别联合公布名单.

  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基金会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在基金会首次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当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证复印件)。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