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蔻的相关事件

泛旅传媒 2023-10-09 23:52 编辑:admin 296阅读

1、2016年6月兰蔻何韵诗”

兰蔻的悲剧于6月2日初露端倪。当天晚上,香港艺人何韵诗在脸书上发布了自己与兰蔻合作的消息。随后,《环球时报》在微博上披露此事,点名批评兰蔻和强生旗下的口腔护理品牌李施德林在香港的品牌推广活动邀请一名“支持港独”、“力挺藏独头目”的歌手做代言活动,并询问网友看法。而此次事件矛盾双方都将炮火集中在兰蔻身上。

从6月7日起,欧莱雅集团股价从168.80欧元开始下滑,连跌3日,6月10日收报163.40欧元,当日跌幅达2.07%。也就是说,该事件导致欧莱雅集团至少蒸发了25亿欧元,约合185亿人民币。 

2、被爆5年3检不合格

2011年7月,温州市工商局发布夏令用品质量检测公告,有1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诸如兰蔻、希思黎等国际品牌也未能过关,部分品牌产品甚至存在汞超标的情况。从06年起,兰蔻就曾先后三次被检出不合格。

3、2011年

记者从温州市工商局发布的夏令用品质量检测公告中了解到,在温州市工商局2013年抽检的69批次夏令用品中,有1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诸如兰蔻、希思黎等国际品牌也未能过关,部分品牌产品甚至存在汞超标的情况。

同时,工商人员还发现一些化妆品未用规范汉字标明“化妆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区(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和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进口化妆品许可备案文号”等情况,兰蔻、希思黎等因此未能过关。

4、2009年

2009年第二季度。温州市工商局对浙南农贸、时代广场、开太第一桥等化妆品店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化妆品商品质量的监测。此次监测共抽取了32批次商品。经检验,合格22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68.5%。

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标签不合格。根据GB 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此次抽查中,温州市时尚莎莎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兰蔻新清柔卸妆乳、倩碧特效润肤露(黄油)等化妆品的标签不合格,如:无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号。检测中发现有些化妆品连中文标识都没有(水货化妆品可能性较大)。

5、2006年

继SK-Ⅱ化妆品被查出含有铬和钕之后,倩碧、兰蔻、迪奥、雅诗兰黛四大知名品牌化妆品也被卷入风波,其六种粉饼含有的铬、钕等违禁物质被香港标准及鉴定中心查出。而昨日,美国雅诗兰黛集团及欧莱雅集团均对外坚称产品安全。

扩展资料:

兰蔻1935年诞生于法国,是由Armand Petitjean(阿曼达・珀蒂让)创办的品牌。作为全球知名的高端化妆品品牌,兰蔻涉足护肤、彩妆、香水等多个产品领域,主要面向教育程度、收入水平较高,年龄在25~40岁的成熟女性。

凭借着对香水的天才敏感嗅觉、执着不懈的冒险精神,以及他立志让法国品牌在当时已被美国品牌垄断的全球化妆品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抱负,兰蔻为世界化妆品历史写下美的一页。一支来自法国古堡的玫瑰,凭借着气质,在变幻莫测的女性心理间,在捉摸不定的时尚法则中,足足绽放了六十年。

LANCOME [1]  这一名称构想来自于法国中部的一座城堡LANCOSME。为发音之便,用一个典型的法国式长音符号代替了城堡名中的“S”字母。又由于“兰蔻城堡”的周围种植了许多玫瑰,充满浪漫意境于是玫瑰花成为了兰蔻品牌的象征。

品牌创始人Armand认为每个女人就像玫瑰,各有其特色与姿态。于是就以城堡命名品牌,玫瑰则成为了LANCOME的品牌标志。兰蔻最初的商标中有代表其三个系列的标志物:玫瑰:代表香水系列;莲花:代表护肤系列;天使:代表彩妆系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兰蔻

被爆5年3检不合格

2011年7月,温州市工商局发布夏令用品质量检测公告,有1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诸如兰蔻、希思黎等国际品牌也未能过关,部分品牌产品甚至存在汞超标的情况。从06年起,兰蔻就曾先后三次被检出不合格。

2011年

记者从温州市工商局发布的夏令用品质量检测公告中了解到,在温州市工商局2013年抽检的69批次夏令用品中,有1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诸如兰蔻、希思黎等国际品牌也未能过关,部分品牌产品甚至存在汞超标的情况。

同时,工商人员还发现一些化妆品未用规范汉字标明“化妆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区(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和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进口化妆品许可备案文号”等情况,兰蔻、希思黎等因此未能过关。

2009年

2009年第二季度。温州市工商局对浙南农贸、时代广场、开太第一桥等化妆品店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化妆品商品质量的监测。此次监测共抽取了32批次商品。经检验,合格22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68.5%。

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标签不合格。根据GB 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此次抽查中,温州市时尚莎莎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兰蔻新清柔卸妆乳、倩碧特效润肤露(黄油)等化妆品的标签不合格,如:无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号。检测中发现有些化妆品连中文标识都没有(水货化妆品可能性较大)。

2006年

继SK-Ⅱ化妆品被查出含有铬和钕之后,倩碧、兰蔻、迪奥、雅诗兰黛四大知名品牌化妆品也被卷入风波,其六种粉饼含有的铬、钕等违禁物质被香港标准及鉴定中心查出。而昨日,美国雅诗兰黛集团及欧莱雅集团均对外坚称产品安全。

欧莱雅公司回应

针对有个别媒体报道关于“温州工商发夏令用品检测公告,兰蔻等品牌不合格” 及所谓“兰蔻5年3检不合格”等事宜,兰蔻品牌所属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特做如下声明:

1. 兰蔻品牌在中国授权认可的官方销售渠道为:大型百货公司兰蔻专柜,机场兰蔻专柜,丝芙兰(Sephora)兰蔻专柜,兰蔻电子商城,奢妍美电子商城。

2. 经与温州市工商局联系核实,该局于2011年6月30日在其官网公布的“2011年温州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夏令用品质量监测公告”中,明确标明此次抽查的名称为“兰蔻玫瑰保湿水”来自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林静化妆品店。该化妆品店并非兰蔻品牌在中国授权认可的官方销售渠道,与兰蔻品牌没有任何业务关系。

3. 兰蔻品牌在中国市场官方渠道销售的所有产品中,并没有官方名称和标签名称为“兰蔻玫瑰保湿水”的产品。

4. 有关“2011年温州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夏令用品质量监测公告” 及附件“夏令用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名单”,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

5. 兰蔻品牌所有在中国官方渠道销售的产品均通过中国国家卫生检疫总局等有关机构的批准认可,严格符合安全和卫生等标准,消费者可放心购买。

6. 作为全球高档化妆品领军品牌,兰蔻一直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最为安全有效的产品。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提醒消费者前往兰蔻认可的官方渠道进行购买。

兰蔻中国称未与任何团购网站合作

团购网站聚美优品在2010年底,与兰蔻中国官网暨网上商城合作进行了一期兰蔻产品团购活动。在该活动结束后,聚美优品CEO多次在采访中表示“聚美与兰蔻有官方合作,对方官网给我们供货”。但有消费者随后发现,聚美网站曾销售的部分兰蔻产品没有化妆品进口许可标志。

兰蔻中国有关人士表示,兰蔻官方未与任何团购网站进行合作,公司已经向部分团购网站发出律师函。针对兰蔻的表态,聚美优品表示,聚美优品和兰蔻的官方合作不是与后者的品牌总部合作,而是与电子商务部达成的合作。至于消费者质疑的部分兰蔻产品进口许可标志的问题,聚美优品表示,要在后台查一下产品是通过采购部采购的还是通过品牌合作的单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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